在终止合同时,将下列文件提交给KEPCO分局(通过上门、邮寄或传真)。对终止用电,不加任何服务费之外,KEPCO承担有关去除室外布线的费用。
如果用户是建筑物业主
- 修改用电申请(KEPCO表格)
- 建筑管理台账或建立登记册的复印件
- 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 室内布线绘图或设备变更说明(用电终止时,仅为专用设备用户)
如果用户不是建筑物业主
- 修改用电申请(KEPCO表格)
- 正式租赁合同复印件
- 用户身份证复印件
- 室内布线绘图或设备变更说明(用电终止时,仅为专用设备用户)
- 业主盖章的证书(合同用电量超过6kW),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居民生活用电量不到5kW时)
- 自从业主同意以用户名义用电起,在用户用电的同一地点,若没有作为合同一方的用户的同意,用电合同不得终止。若业主申请用电终止,他/她被视为不能保证电费付款,因此,用户应对电费缴纳保证金,以避免合同终止。
- 注意
在合同取消后三年内,客户希望重新用电的话,收费不超过基本电价的50%(包括风电回扣在内,工作时间内8800韩元;工作时间外13200韩元)和新建费用。在合同取消之日起三年后,对重新用电须收取新建费用。建议居民客户与其终止合同,不如关闭电源并每月自动支付200韩元(基本电价的50%),即使他们不确定停止用电的期限。 - 按照扩宽道路、再开发计划等的城市规划,房屋将被拆除的情况下,请通知我们施工日期(通过电话等)。我们的工作人员会在房屋拆开之日到现场拆卸电能表,并终止合同。此外,客户为了向运营政府办公室或公司提出索赔而要求终止证明书时,必须在终止当天支付电费,然后,可以打电话到KEPCO办事处要求终止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