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价格联动制?
燃料价格联动制是,随着国际燃料价格的提高,将发电燃料费用的增加及时反映在电价上,预先向客户告知下个月的变动电价,促使客户合理消费电气、节约使用电能的制度。
- 难于控制
燃料价格变动
- 提供价格信号
及时反映在电价上
- 合理的能源消费
促使客户 有弹性的 消费电力(客户)
降低财务风险(KEPCO)
- 燃料价格联动制开始实施,电价跟随国际燃料价格趋势发生变动。
2007 ~ 2009 实施之前 & 实施之后
国内外采用事例
- 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都已经实施燃料价格联动制,已经得到验证。
- 在国内,在煤气、热能以及航空业等一些产业领域已经引进并实施燃料价格联动制。
- 国内其他能源产业已经在实施当中。
- 石油 (‘94)年自由化 ‘97
- 煤气 (‘98)
- 热能 (‘98)
- 航空 (‘03)
实施效果
- 燃料价格联动制有利于抑制对能源的非效率替代使用、最大限度降低国家级能源损失、领导合理消费能源,实现低碳绿色发展。
- 通过燃料价格联动制,可以缓解因电价巨变而发上的冲击,有助于弹性消费能源。
- 节约消费能源带来低碳绿色发展
- 燃料价格 > 电价 > 减少消费节约, 降低能源收入
- 国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家庭弹性消费电能
- 工业界加强原价变动预测能力
- KEPCO缓解财务风险
适用方式
- 基本结构
- 基本电价 + 电度电价 : 电度电价单价 x 一个月用电量 + 燃料价格调整价格 : 燃料价格调整单价 * 一个月用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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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料价格 调整单价 = 实绩燃料费 - 基准燃料费/每单位燃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变动金额 * 换算系数/销售每单位电力所需要的燃料消费量
- 估价期间
- Feb.~Apr. : 基准燃料费估价 > 2个月后
- 到下次调整单价为止无更新
- Feb.~Apr. : 实绩燃料费估价
- 到下次调整单价为止无更新 : 适用
- Mar.~May : 实绩燃料费估价
- 到下次调整单价为止无更新 : 适用
- Apr.~Jun : 实绩燃料费估价
- 到下次调整单价为止无更新 : 适用
- 实绩燃料费, (从适用燃料费调整单价的当月前5个月到前3个月为止的平均燃料费)和
基准燃料费(从电价调整实施日的当月前5个月到钱3个月为止的平均燃料费)的差额-燃料费变动金额乘以换算系数算出来的燃料费调整单价经过实绩统计和事先预告期再过2个月后适用于电价中。
- Feb.~Apr. : 基准燃料费估价 > 2个月后
- 调整上限和非调整范围
- 调整上限(448.08韩元)+ 调整50%
- 307.68韩元 基准燃料 (298.72韩元) 289.76韩元非调整范围(±3%)+3%
- 调整下限 (无)- 调整-3%
- 为了避免燃料费剧增导致客户收到冲击,若燃料费变动金额超过基准燃料费的50%,就将50%的水平视为上限对燃料费调整单价进行估价。相反,若发生燃料费暴跌,为了客户的方便,没有设定调整下限。
- 考虑到避免电价过于频繁发生变动、施行该制度尚不久,燃料费变动金额(以累计为标准)不超过基准燃料费的±3%,就不调整燃料费。